麗水市務嶺根垃圾填埋場濃縮液處理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自主驗收意見
2023年10月21日,麗水市蓮都區環境衛生服務中心根據《麗水市務嶺根垃圾填埋場濃縮液處理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依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等有關法律法規、《麗水市務嶺根垃圾填埋場濃縮液處理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審批意見(麗環建蓮〔2022〕33號),組織召開了“麗水市務嶺根垃圾填埋場濃縮液處理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加會議的單位有:浙江匯豐環境檢測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單位),邀請有關技術人員擔任專家,到會的代表和專家(名單詳見附件)組成驗收工作組。驗收工作組現場檢查了項目建設、運行、管理情況,聽取了麗水市蓮都區環境衛生服務中心關于項目建設、試運行情況的匯報,聽取了驗收監測單位浙江匯豐環境檢測有限公司關于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主要內容的介紹,查閱了相關資料,進行了認真的討論,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23年10月26日,企業已完成全部整改內容,經本公司自查,認為本項目符合環保驗收條件,根據《建設項目管理條例》相關要求,現將本項目驗收意見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麗水市務嶺根垃圾填埋場濃縮液處理項目位于蓮都區碧湖鎮務嶺根村東南兩山坳,距麗水市中心約16km,項目實際總投資1541.5萬元,環保投資100%。 2022年2月28日生態環境部發布《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物控制標準(征求意見稿)》,其中“9.3.2處理垃圾滲濾液產生的濃縮液應單獨處置,不得回灌生活垃圾填埋場或進入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因此,麗水市蓮都區環境衛生服務中心投資1541.5萬元,在務嶺根垃圾填埋場紅線范圍內建設濃縮液處理項目,處理規模為100t/d,進水為現狀滲濾液處理廠的膜后濃縮液,設計采用“預處理+MVR強制循環蒸發+產水深度處理+尾渣固化”工藝。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麗水市蓮都區環境衛生服務中心于2022年09月委托浙江麗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麗水市務嶺根垃圾填埋場濃縮液處理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麗水市生態環境局于2022年10月26日以“麗環建蓮〔2022〕33號”對該項目進行了批復。項目于2022年10月開工建設,2023年06月建成并開始投入調試運行。調試運行期間,各項環保設施均與主體工程同時投運。現已形成日處理100噸濃縮液的生產能力,本次驗收為項目的整體驗收。企業于2023年6月27日已于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申請排污許可證登記管理,許可證號為:12332501589039265L002V,有效期為:2023年8月23日至2028年8月22日。
(三)投資情況
實際總投資1541.5萬元,環保投資100%。
(四)驗收范圍
驗收監測期間日產量大于驗收監測時生產負荷要大于75%的要求,本次驗收為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在實際建設和營運過程中,項目性質、規模、建設地點、生產工藝、環境保護措施與環評及批復中要求基本一致。主要變動如下:環評中項目蒸氣發生器啟動時用天然氣作為燃料,等啟動后轉為電,現狀為用電作為供熱,不使用天然氣,因此不產生天然氣燃燒廢氣;環評中設有化驗室,項目現狀未設化驗室,因此不再產生化驗廢水;環評中生活污水并入滲濾液處理廠的生活污水收集系統,最后進入現狀滲濾液處理系統處理后納管,現狀為生活污水并入滲濾液處理廠的生活污水收集系統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納入市政管網。
根據現場調查和企業資料查閱,項目建設內容與環評及批復基本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廢水主要為員工生活污水、濃縮液處理水、清洗水、更換的噴淋水、間接冷卻水。
員工生活污水為利用滲濾液處理廠的廁所。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納入市政污水管網,經水閣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清洗水收集后進入濃縮液處理系統處理。噴淋水循環使用,定期更換下來的噴淋廢水進入濃縮液處理系統處理。間接冷卻水循環使用。濃縮液經“預處理+MVR強制循環蒸發+產水深度處理+尾渣固化”工藝處理達到《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表2標準后納入市政污水管網(出水延用現有滲濾液處理站的排放口,不新增排放口),經水閣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
(二)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濃縮液處理過程產生的惡臭氣體。項目蒸氣發生器環評中啟動時用天然氣作為燃料,現狀為用電作為供熱,因此,項目不產生天然氣燃燒廢氣。項目產生惡臭氣體的節點主要為調酸罐、原液罐、高濃母液罐、蒸發系統不凝氣體、三相混合固化系統等,污染物主要為各個產臭節點運行過程揮發出的惡臭物質,如NH3、H2S及臭氣濃度等。對各個產臭節點進行密封,以風機為動力,通過管道收集后進入除臭系統(酸噴淋+堿噴淋)處理后于15m高排氣筒排放。
(三)噪聲
本項目噪聲主要為機械設備運行產生的噪聲。
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局和維護保養等措施來降低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以及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四)固體廢棄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有廢包裝袋、污泥和生活垃圾。處置情況如下:
①廢包裝袋:片堿、EDTA鈉鹽的包裝袋,運至焚燒廠進行焚燒;
②污泥:預處理產生的濾渣和濃縮液蒸發后的高濃母液通過固化處理,最終形成固化鹽泥,運至務嶺根垃圾填埋場填埋;
③生活垃圾:運至焚燒廠進行焚燒。
項目現狀未設化驗室,無化驗廢液產生。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生活污水排放口pH值范圍及懸浮物、化學需氧量、石油類最大日均濃度值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氨氮、總磷最大日均濃度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標準。廢水處理設施出口各項監測項目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表2標準。
2、廢氣
(1)有組織排放
驗收監測期間,惡臭廢氣處理設施出口氨氣排放速率、硫化氫排放速率、臭氣濃度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中表2二級新擴改建標準值。
(2)無組織排放
驗收監測期間,企業廠界無組織監控點氨氣、硫化氫、臭氣濃度均能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中二級新擴改建標準限值要求。
3、噪聲
本項目北側廠界噪聲排放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4類標準,東、南、西側廠界符合2類標準要求。
五、驗收檢查結論
麗水市務嶺根垃圾填埋場濃縮液處理項目基本落實了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備案文件中要求的環保設施,各類污染物排放基本達到相應標準要求,驗收檢查工作組認為通過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
公示期: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25日
舉報電話:0578-2220198。
公示網站:http://x1308.cn/
麗水市蓮都區環境衛生服務中心
2023年10月26日
電 話:0578-2220196
傳 真:0578-2220196
郵 編:323000
公 司:浙江匯豐環境檢測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西站路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