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吉順植物科技有限公司年產8000噸環保型作物保護制劑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自主驗收意見
2024年4月13日,浙江吉順植物科技有限公司根據《年產 8000 噸環保型作物保護制劑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依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等有關法律法規、《年產8000噸環保型作物保護制劑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審批意見(麗環建開[2023]1號),組織召開了“年產 8000 噸環保型作物保護制劑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加會議的單位有:浙江匯豐環境檢測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單位),邀請有關技術人員擔任專家,到會的代表和專家(名單詳見附件)組成驗收工作組。驗收工作組現場檢查了項目建設、運行、管理情況,聽取了浙江吉順植物科技有限公司關于項目建設、試運行情況的匯報,聽取了驗收監測單位浙江匯豐環境檢測有限公司關于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主要內容的介紹,查閱了相關資料,進行了認真的討論,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23年4月22日,企業已完成全部整改內容,經本公司自查,認為本項目符合環保驗收條件,根據《建設項目管理條例》相關要求,現將本項目驗收意見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吉順植物科技有限公司購置位于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通濟街15號廠區,占地面積26014.12m2。東側為云景路, 隔路為麗水富興康布業有限公司;南側為通濟街、龍石溪,隔路為浙江陜鼓能源開發有限公司;西側為浙江閩鋒化學有限公司(通濟廠區),北側為麗水市康華布業有限公司。企業于廠區內建設1#、2#生產車間、倉庫、門衛室、綜合樓、輔助房、儲罐區等建筑,并將原位于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云景路100號原有設備搬遷至新廠區,形成年產8000噸環保型作物保護制劑項目,搬遷前后企業產品種類、產量均不變。
項目工作制度及定員:本項目職工定員120人,一班制生產,每天工作8小時,年工作300天,不設住宿,提供工作餐。
2.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浙江吉順植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委托麗水市環科環保咨詢有限公司編制了《浙江吉順植物科技有限公司年產8000噸環保型作物保護制劑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23年1月6日取得麗水市生態環境局的批復(麗環建開[2023]1號),項目與2023年10月投入試生產。
企業排污許可證為簡化管理,企業于2023年7月4日完成排污許可證申領,有效期為2023年7月4日-2028年7月3日,證書編號為91331100MA2A05UE9N001P。
3.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12000萬元,環保投資175萬元,占總投資1.46%。
4.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浙江吉順植物科技有限公司年產 8000 噸環保型作物保護制劑項目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對照環評及現場檢查,項目建設情況與環評基本一致,無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1.廢水
項目辦公區生活廢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后納管進入水閣污水處理廠處理。
生產區廢水主要為設備清洗廢水、地面清洗廢水、噴淋除塵廢水、實驗室廢水、初期雨水和生產區生活廢水,設備清洗廢水、地面清洗廢水、噴淋除塵廢水、實驗室廢水通過調節+一體化氣浮設備+芬頓反應預處理,與生產區生活廢水一同進入中間水池,再與初期雨水一同進入A/O生化處理后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后納管進入水閣污水處理廠處理。
2.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粉劑車間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顆粒物、液體車間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和有機廢氣和儲罐產生的呼吸廢氣。
粉劑車間廢氣和液體車間廢氣經過收集后進入分別進入各自的水噴淋+活性炭處理后通過一起進入45m排氣筒高空排出,其中儲罐呼吸廢氣進入液體車間廢氣處理設施一同處理。
3.噪聲
本項目噪聲主要為機械設備產生噪聲的噪聲,主要通過廠區合理布局、經車間墻體隔聲和距離衰減,減低生產噪聲對外界環境的影響。
4.固廢
本項目固體廢棄物主要為殘渣、廢包裝材料、廢機油、廢油桶、廢活性炭、污泥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一般廢包裝材料外售給物資回收公司回收,廢包裝材料(危險廢物)、污泥委托金華市萊逸園環保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回收處理,廢油桶、廢活性炭、殘渣產生量少,暫存于企業危廢倉庫,后期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
四、環保設施調試效果及環境影響
根據浙江匯豐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竣字(2024)第1號)可知:
1.廢水
根據監測結果,本項目驗收監測期間,企業廢水總排放口的pH值范圍、CODcr、BOD5、懸浮物、動植物油、石油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最大日均濃度值均達到了GB/T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中的三級排放標準要求,氨氮、總磷達到了DB33/887-2013《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要求,總氮達到《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中B級標準。
2.廢氣
在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液體車間廢氣顆粒物濃度和非甲烷總烴濃度、粉劑車間廢氣顆粒物濃度符合《農藥制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972-2020)表1發酵尾氣及其它農藥制造工藝廢氣限值要求,液體車間和粉劑車間廢氣中的臭氣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有組織排放標準要求。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在驗收監測期間,該項目東側廠界晝間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南側廠界晝間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標準》(GB12348-2008)中的4類標準。
4.本項目固體廢棄物主要為生活垃圾、一般廢包裝材料、廢包裝材料(危險廢物)、廢油桶、廢活性炭、污泥、殘渣。
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一般廢包裝材料外售給物資回收公司回收,廢包裝材料(危險廢物)、污泥委托金華市萊逸園環保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回收處理,廢油桶、廢活性炭、殘渣產生量少,暫存于企業危廢倉庫,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固廢處置基本滿足《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的相關要求。
5.環境管理檢查
(1)監測手段及人員配置:已配備污染處理設施的管理人員,同時對污染設施運行情況,危廢出入情況設置臺賬記錄,污水處理站和初期雨水池定期對水樣進行實驗室檢測工作,同時按照排污許可證自行監測要求委托第三方檢測單位開展自行監測工作。
(2)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已配備相應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包含應急池、消防栓,滅火器,各種堵漏物資,警示牌等,已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于2023年5月備案)。
6.總量控制情況:根據驗收監測結果及生產情況,廢水CODcr、NH3-N排放量及廢氣顆粒物、VOCs排放量符合環評總量控制要求。
五、驗收檢查結論
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浙江吉順植物科技有限公司年產 8000 噸環保型作物保護制劑項目環保手續齊全。根據《浙江吉順植物科技有限公司年產 8000 噸環保型作物保護制劑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等資料及環境保護設施現場檢查情況,企業已基本落實了“環評文件”及批復的相關要求,環保設施運行效果基本達到相關排放標準和規定要求,本項目已完成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將正式投入生產。
公示期:2024年4月22日-2024年5月22日
舉報電話:0578-2220198。
公示網站:http://x1308.cn/
浙江吉順植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
電 話:0578-2220196
傳 真:0578-2220196
郵 編:323000
公 司:浙江匯豐環境檢測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西站路97號